离婚时八个月的孩子一般归母亲直接抚养。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八个月大的孩子正处于幼儿期,更需要母亲的哺乳和悉心照料,母亲在这个阶段通常能给予孩子更适宜的成长环境,从生理和心理方面都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归父亲直接抚养。例如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在这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孩子归父亲抚养。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也就是说,若父母经过协商一致,认为孩子由父亲抚养更合适,且能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那么孩子可以归父亲抚养。
在实际处理离婚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父母双方也可以充分沟通协商,尽量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妥善解决孩子抚养的问题,为孩子创造一个相对稳定和健康的成长环境。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