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掉了仍可办理离婚证,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可先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婚姻登记证明后办理;诉讼离婚时,持婚姻登记证明等材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日常生活中,结婚证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这并不影响办理离婚证。以下分别介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具体处理方式。
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当结婚证丢失时,夫妻双方可以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了,要先补办结婚证。补办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材料进行补办。之后再按照正常的离婚登记程序办理离婚证。
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使结婚证丢失也不影响。原告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开具证明,以证实双方的婚姻关系。原告持婚姻登记证明、身份证、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会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问题进行审查,最终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