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收集的证据需根据不同诉求而定,一般包括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涉及子女抚养权争夺时,要收集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对方不利的证据;涉及财产分割时,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证据;若存在家暴、重婚等过错情形,需收集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离婚案件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判决结果。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形下需要收集的证据。

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据:最基本的就是结婚证,它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重要凭证。如果结婚证遗失或损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也能辅助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

子女抚养权相关证据: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需要收集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比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教育背景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和教育能力,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同时,也可以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吸毒等)、患有严重疾病、经常加班无法照顾孩子等。

财产分割相关证据: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区分和证明很关键。要收集房产、车辆等财产的产权证书、购买合同、出资证明等,以确定财产的归属和价值。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需要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交易明细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收集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和用途。

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如果存在家暴、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情形,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家暴可以收集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可以收集证人证言、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可以收集邻居的证言、社区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在离婚时为无过错方争取更多的权益。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确保证据能够被法院采纳。

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