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不存在保释的说法,对应的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解除时间分不同情况,若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保证金会被没收,恢复执行拘留;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开始执行拘留,暂缓执行的决定自然解除。

首先要明确,保释是刑事诉讼中的概念,在治安管理处罚中,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关于解除的时间问题,一种情况是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条,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此时,暂缓执行的状态就会解除,开始执行拘留。

另一种情况是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当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行政拘留处罚决定错误并予以撤销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基础就不存在了,暂缓执行自然解除。还有就是开始执行行政拘留,比如暂缓执行的期限到了,或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结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那么就会开始执行拘留,暂缓执行也就解除了。治安拘留暂缓执行的解除时间需根据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治安拘留提前保释期多久解除(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