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被撞后,保险公司的赔偿需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类型等因素确定。一般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若有商业险则按约定赔偿,若无商业险或超出商业险限额则由责任方承担。
当电瓶车被撞,涉及到保险赔偿时,事故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通常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比例,如全责、主责、同责、次责或无责。
若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根据相关规定,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例如,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对于电瓶车的损失,如果是车辆损坏,保险公司会安排定损员对电瓶车进行定损,确定维修费用或车辆全损的价值。若电瓶车驾驶人受伤,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在交强险相应限额内赔偿。若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就要看肇事车辆是否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如果投保了,商业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责任限额内对剩余部分进行赔偿,赔偿比例一般与事故责任比例相关。
假如肇事车辆没有投保商业险,或者商业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那么超出部分将由肇事方按照责任比例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而如果电瓶车一方也存在责任,自身的损失也可能要按照责任比例自行承担一部分。若电瓶车一方投保了相关保险,如意外险等,也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