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限制减刑的期限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当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这种情况下,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这里的实际执行刑期是从罪犯被羁押开始计算,包括判决前的先行羁押时间等。也就是说,即使经过多次减刑等程序,罪犯至少要在监狱中服刑二十五年。

如果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这同样是考虑到这类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通过限制减刑来确保刑罚的威慑力和公正性。

需要注意的是,限制减刑制度是为了应对严重犯罪,平衡刑罚的报应和预防功能。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罪犯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对罪犯适用限制减刑。同时,限制减刑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但又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给予一定的改造机会,但又通过限制减刑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犯罪限制减刑多久(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