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无房户口有多种处理方式,且一般情况下可以独立户口。
关于离婚后无房户口的处理方式。首先可以选择留在原地,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并不一定要迁出,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若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迁回原籍,女方可以到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娘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具体流程为,先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娘家所在地办理迁入。
关于是否可以独立户口。通常女方是可以独立户口的。虽然没有房产,但符合一定条件依然能办理。比如在有些地区,离婚后凭借离婚证明、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派出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分户的政策要求,就会为女方办理独立的户口,新的户口本上女方会成为户主。不过不同地区对于分户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较为严格,可能需要有固定的住所等条件才允许分户。所以女方在办理独立户口时,要详细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以顺利完成独立户口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