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处理结果大致可分为有罪处理结果和无罪处理结果。有罪处理结果包括定罪判刑、定罪免刑;无罪处理结果包括法定无罪、证据不足不起诉或宣告无罪、酌定不起诉等。
在刑事案件中,不同的处理结果反映了案件的不同情况和法律适用。
有罪处理结果:
一是定罪判刑。这是最常见的有罪处理结果。当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会作出有罪判决,并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相应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例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如果被告人盗窃数额较大,且符合相应的犯罪构成要件,法院可能会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是定罪免刑。即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有其他免予刑事处罚情节的,判决被告人有罪,但免除其刑事处罚。比如一些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且犯罪行为本身危害相对较小,法院可能会作出定罪免刑的判决。
无罪处理结果:
法定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证据不足不起诉或宣告无罪。在侦查阶段,如果证据不足,侦查机关可能会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下,虽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基于刑事政策和司法效率等考虑,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