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的财产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有着明确的界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分居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结束,只要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然存续。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分居只是夫妻双方在生活状态上的一种分离,并未改变婚姻关系的本质属性。所以,在分居期间,一方或双方获得的上述财产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有书面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的归属。例如,双方约定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此时分居期间的财产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若一方能证明某财产是其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即使是在分居期间获得,也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约定或符合法定个人财产情形的除外。

分居期间的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