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车祸致人死亡且负全责,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有逃逸等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我国,酒驾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而酒驾车祸致人死亡并负全责的情况,涉及到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重大事故,就包括了酒驾车祸致人死亡且负全部责任的情形。
若犯罪嫌疑人在酒驾车祸致人死亡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出现逃逸等特别恶劣情节的,处罚会加重。法律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包括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等情况。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酒驾车祸后逃逸,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种情况是因为逃逸行为使得被害人失去了最佳的救治时机,导致了更为严重的后果,所以法律给予了更严厉的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是否取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对最终的量刑产生影响。酒驾车祸致人死亡且负全责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