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写明房子归孩子,需在协议中明确夫妻双方信息、离婚意愿、房产基本信息、将房产赠与孩子的意愿及相关处理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在撰写离婚协议时,若要将房子归孩子,可参考以下步骤及内容。要在协议开头明确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这是明确协议主体的重要步骤。
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阐述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离婚协议。如“双方于[结婚日期]在[登记机关名称]登记结婚,现因[离婚原因],双方自愿离婚。”
对于房产部分,需详细描述房产的具体情况,如房产坐落位置(精确到门牌号)、建筑面积、房产证号等。例如“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具体证号]”。
重点要清晰表达将该房产赠与孩子的意愿,可这样表述“双方一致同意,上述房产归孩子[孩子姓名]所有。在符合办理过户条件时,双方应协助孩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明确承担方]承担。”同时,要考虑到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等情况,应在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如“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协议中还可以对房产的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约定,比如在孩子未成年前,由[抚养方]代为管理该房产,但不得擅自处分等。协议应由夫妻双方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最好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