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扶养费一般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如果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离婚且对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也可能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若双方协议离婚并在协议中约定了抚养费起算时间,则按照约定执行。
在离婚案件中,扶养费通常指的是子女抚养费。对于抚养费的起算时间,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诉讼离婚情形:当夫妻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时,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起算时间等作出明确判决,那么抚养费一般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这是因为在判决生效前,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尚未正式解除,双方仍对子女负有共同抚养的义务。例如,法院在6月1日作出离婚判决,规定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抚养费,而该判决在6月15日生效,那么抚养费就从6月15日开始计算。不过,如果在离婚诉讼期间,一方已经实际停止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从停止抚养的时间开始计算抚养费,法院也可能会支持这种诉求。
协议离婚情形: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抚养费的起算时间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日起开始支付抚养费,也可以约定一个特定的日期作为起算点。比如,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从离婚后的次月1日开始支付抚养费,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执行。这种约定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无论哪种方式确定抚养费起算时间,其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子女能够在稳定的经济环境中健康成长。如果在抚养费起算时间等方面出现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