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鉴定可以在司法鉴定机构、医学会等进行。

在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时,有多个途径可供选择。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鉴定机构,其鉴定人员通常具备专业的医学和法学知识。它们独立于医疗机构和行政部门,能够相对客观、公正地对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符合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委托。例如在一些医疗侵权民事诉讼中,法院为了查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些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后,会组织相关专业的鉴定人员,依据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证据,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分析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医学会。医学会是医学行业的专业组织,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面具有权威性。根据相关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当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可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医学会会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这些专家来自不同的医疗机构,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专家组通过审阅材料、听取双方陈述等方式,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等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不同的鉴定机构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情形,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鉴定机构,以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医疗过错鉴定在哪里鉴定的(0)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