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与正式员工一致,需依据加班时间和工资基数来确定。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首先明确工资基数,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来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实际工资包括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然后根据不同加班情形计算加班费。工作日加班,即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加班的情况。例如,小李在试用期,月工资为3000元,其日工资约为3000÷21.75≈137.93元,小时工资约为137.93÷8≈17.24元。如果他在工作日加班2小时,那么他的加班费为17.24×2×150% = 51.72元。

休息日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周六、周日等休息日进行工作且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继续以小李为例,若他在休息日加班一天,其加班费为137.93×200% = 275.86元。

法定休假日加班,像元旦、春节、清明节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在此期间加班的。还是小李,如果他在法定休假日加班一天,其加班费为137.93×300% = 413.79元。

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一样享有加班费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试用期加班费如何算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