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坐牢离婚时,财产分割依旧遵循一般的法律原则,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老公坐牢的情况下进行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这是分割财产的基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如果老公坐牢期间,婚姻关系仍在存续,在此期间获得的财产收入,只要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依然属于双方共有。
在协商分割财产时,虽然老公在坐牢,但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如委托律师等与另一方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财产分割即可。
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由于老公处于坐牢状态,可能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无法像正常情况一样参与,法院会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子女抚养等因素。例如,如果女方在老公坐牢期间独自承担了照顾家庭和子女的主要责任,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照顾女方。同时,如果老公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比如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情况,法院也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仍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