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摩托车被撞,责任大小需依据事故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判定,不能简单认定哪一方责任更大。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交警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责任。无牌上路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无牌摩托车在事故中就必然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如果对方存在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比如闯红灯、逆行、酒驾等,即便摩托车无牌,对方也可能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例如,一辆无牌摩托车正常行驶在道路上,突然有一辆汽车闯红灯与摩托车相撞,这种情况下,汽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汽车方可能承担主要责任。
若摩托车无牌且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超速、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那么摩托车方可能要承担较大的责任。比如,无牌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内随意穿插变道,导致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此时摩托车方可能因自身的违规行为而承担主要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责任划分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比如,无牌摩托车未按规定让行,同时对方车辆也有超速行驶的情况,双方可能会被判定为同等责任。
无牌摩托车被撞后责任的大小要结合具体的事故场景和双方的违法情况来判断。最终的责任认定应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该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后续处理赔偿等事宜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