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标准包括存在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等方面。
存在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是前提条件。这里的裁判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裁判文书。例如民事案件中要求被告偿还债务的判决,刑事案件中责令退赔的裁定等。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是关键要素。“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比如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劳动能力却拒绝按照判决进行劳务赔偿等。
情节严重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属于情节严重: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例如,被执行人多次转移名下财产,导致债权人无法获得应得赔偿,或者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人员执行公务等。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几个方面的标准,才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旦构成该罪,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