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本身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若单位实施了类似“挪用”资金的行为,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适用于非国有单位)或其他相关罪名,定罪需结合具体行为和法律规定判断。

挪用公款罪是有明确主体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单位并不在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范围内。

如果是国有单位,可能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该国家工作人员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比如,某国有公司的财务经理,私自将公司的一笔资金挪出用于自己炒股,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对于非国有单位,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例如,某私营企业的会计,挪用公司资金用于自己开设网店,就可能触犯挪用资金罪。

单位的行为还可能涉及其他罪名。比如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单位行贿罪等。在对单位相关行为定罪时,要全面分析行为的性质、目的、主体身份等因素,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定。

单位挪用公款怎么定罪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