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机动车会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刑事上一般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行政上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取得。
从刑事处罚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对于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也就是说,一旦被认定为醉驾且构成犯罪,犯罪人将面临在看守所等场所被限制人身自由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从行政处罚角度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更为严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还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