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监护人不抚养孩子,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若协商无果,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由法院来判决并强制其履行相应责任。
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监护人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是一个较为复杂且严重的问题。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使离婚,这种义务也不会消失。
当遇到监护人不抚养孩子的情况时,第一步可以进行协商沟通。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重新进行交流,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也许监护人不抚养孩子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如经济困难、工作变动等,通过协商可以找到一个更合适的解决方案。例如,双方可以协商调整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以确保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得到保障。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一个有效的方式。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可以向法院提供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如孩子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监护人拒绝支付抚养费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认为变更抚养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会作出相应的判决。
即使不变更抚养权,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对方如果仍然拒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冻结财产、划拨存款等方式强制其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离婚后监护人不抚养孩子,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保障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