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偿发放分为不同情况,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不同项目的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会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发放,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也需按规定执行,具体发放方式和时间依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

要明确工伤补偿涉及多个项目,不同项目的发放主体和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

发放流程通常如下: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审核。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将相应的补偿款项发放到指定账户。一般来说,医疗费用等会在审核通过后及时支付,伤残补助金等也会在规定时间内发放。

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保持工资待遇不变。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标准按照规定执行。当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时间一般在双方办理离职手续时。

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的发放流程、标准和时间上存在一定差异,需以当地的规定为准。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应了解相关规定,确保工伤补偿能够依法、及时、足额发放。

工伤补偿怎么发放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