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判定责任后的结案时间并不固定,一般来说,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在10天内可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情况复杂适用一般程序的,通常在30天至60天左右出具,若涉及检验、鉴定,时间会相应延长。而从事故发生到整个案件完全结案,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且顺利履行,可能较快;若涉及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特殊情况还可延长。
关于车祸责任判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若情况复杂,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从责任判定到整个案件结案的时间。如果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顺利履行赔偿协议,那么案件可以较快结案。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时候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可能会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赔偿纠纷。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还可能存在一些意外情况导致时间延长,比如鉴定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需要重新鉴定,或者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等。所以,车祸判定责任后结案的具体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