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偿还不了时,可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分期偿还,若协商不成,债权人可能会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若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需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即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确定债务性质后,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若夫妻暂时无法偿还债务,第一选择是与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可以向债权人说明目前的经济状况,提出延期偿还或者分期偿还的请求。在协商过程中,要展现出还款的诚意和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同意。如果能够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一定要按照协议履行,避免再次违约。
若与债权人协商不成,债权人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应积极应诉,向法院如实陈述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夫妻偿还债务,而夫妻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的消灭,一旦夫妻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该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同样,若无法偿还,也可尝试与债权人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在整个过程中,夫妻双方都应遵守法律规定,诚信对待债务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