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或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例如,行为人入室盗窃,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被盗窃行为所吸收,仅以盗窃罪论处。

吸收犯的本质在于数行为之间存在吸收关系,这种吸收关系基于行为之间的特定联系。吸收犯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存在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单独来看都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数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吸收关系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刑度高的犯罪行为吸收社会危害性小、刑度低的犯罪行为。例如,伪造货币后又出售伪造的货币,伪造货币是重罪,出售伪造货币是轻罪,伪造货币的行为吸收出售伪造货币的行为,只定伪造货币罪。

第二种是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预备行为是实行行为的前期准备,当实行行为实施后,预备行为自然失去独立评价的意义。比如,为了抢劫而事先跟踪被害人,跟踪行为属于抢劫的预备行为,之后实施了抢劫的实行行为,那么跟踪这一预备行为就被抢劫的实行行为所吸收,仅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三种是主行为吸收从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吸收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行为。例如,甲先教唆乙去盗窃,之后又与乙一起实施盗窃行为,在这个过程中,甲的实行行为是主行为,教唆行为是从行为,教唆行为被实行行为所吸收,甲只按盗窃罪的实行犯来处理。

吸收犯的认定有助于准确地定罪和量刑,避免对行为人进行重复评价,体现了刑法的罪责相适应原则。它使得司法实践能够更加合理地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理,确保刑罚的公正和适当。

吸收犯是什么意思举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