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老赖,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在起诉时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民事诉讼中,当债权人起诉老赖追讨债务时,诉讼费的承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所以在起诉老赖时,原告需要先向法院缴纳诉讼费。
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遵循“败诉方负担”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原告胜诉,即法院判决老赖偿还债务等支持了原告的诉求,那么老赖作为败诉方,需要承担诉讼费用。法院会在判决书中明确写明诉讼费用由老赖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可以要求法院退还,或者由老赖直接支付给原告。
现实中也存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比如原告主张老赖偿还10万元债务及利息,但法院最终判决老赖偿还8万元及相应利息,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等因素,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案件中,诉讼费用的承担可能会有特殊规定。但在起诉老赖这类普通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中,基本遵循上述的诉讼费承担规则。这一规则既保障了原告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也对老赖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