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认为事故交警处理不公平,可拨打122报警服务台、12389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开通专用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也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督察部门、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反映情况。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如果当事人觉得交警处理不公平,有多种途径可以进行投诉。

拨打122报警服务台。这是我国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为受理群众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也接受对交通民警执法问题的投诉。拨打122后,将自己遇到的情况清晰、准确地告知接线人员,他们会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处理。

12389是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开通专用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该平台主要用于受理信访举报投诉,当事人可以通过拨打这个电话,向专门的部门反映交警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在拨打时,要注意提供详细的信息,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事交警的相关信息等,以便相关部门能更好地进行调查。

除了电话投诉,还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上级部门有监督和管理下级部门执法行为的职责,当事人可以前往上级部门的办公地点,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说明情况。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也是可以投诉的对象。督察部门的职责之一就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他们会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政府作为行政机关的上级管理部门,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投诉。同时,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也有权力对交警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交警在事故处理中有违法违纪等不公平的情况,会依法进行处理。

事故交警处理不公平打什么电话投诉(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