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欠款纠纷属于合同、准合同纠纷这一大类案由,根据具体合同类型不同,又可细分为不同的具体案由,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

在我国民事案件案由体系中,案由的划分是有一定层次和逻辑的。合同欠款纠纷主要源于合同关系中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而引发的争议,所以被归类于合同、准合同纠纷这一较大的案由类别。

这一大类案由包含了众多基于合同产生的纠纷类型。因为合同的种类丰富多样,所以不同类型的合同欠款纠纷会对应更具体的案由。例如,如果是在商品买卖过程中,卖方交付货物后,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这种合同欠款纠纷就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是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极为常见的合同形式,当买卖双方在价款支付等方面出现争议时,就会以买卖合同纠纷来确定案由。

再如,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借款活动中,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由此产生的合同欠款纠纷则属于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在金融领域和民间资金往来中较为普遍。

还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果发包方未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项,这也是一种合同欠款纠纷的表现形式。建设工程涉及的金额通常较大,周期较长,合同条款复杂,一旦出现欠款纠纷,处理起来也相对复杂。

合同欠款纠纷会根据基础合同的性质,归入不同的具体案由,这样的分类有助于准确确定案件的性质和适用的法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欠款纠纷属于哪类案由的(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