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裁定生效时间与刑事部分一致。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则生效;二审判决、裁定作出即生效。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

在司法实践中,附带民事诉讼的生效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判定方式。附带民事诉讼通常是依附于刑事诉讼存在的,其生效时间与刑事部分密切相关。

对于一审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和裁定,其生效遵循特定的规则。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有权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抗诉。这个上诉和抗诉的期限有着严格的法律界定,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在这个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那么一审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裁定就会发生法律效力。

而二审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裁定则有所不同。二审是终审程序,一旦二审的判决、裁定作出,就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这是因为二审已经是最终的审判程序,其结果具有终局性。

还有一种情况是附带民事诉讼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当附带民事诉讼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时,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这是因为调解体现的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协商和意思自治,只有在双方都签收认可后,调解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明确附带民事诉讼的生效时间,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以及实现司法公正都具有重要意义。它确保了当事人能够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诉讼结果的确定性和稳定性。

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生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