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一岁多,一般情况下会归母亲抚养,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时也可能判给父亲。

在处理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时,法律的出发点是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通常来说,一岁多的孩子抚养权会判给母亲。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更强,母亲在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情感抚慰等方面往往具有天然的优势,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育。

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例如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像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继续由母亲抚养孩子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胁,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父亲。又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比如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照顾孩子的责任,而父亲愿意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法院也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也就是说,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只要这种协商结果是出于对孩子的保护和有利考虑,法律是认可的。在实际处理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离婚孩子一岁多归谁抚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