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在犯罪目的、客观行为及刑罚处罚上存在明显区别。拐骗儿童罪通常是为了收养、使唤等目的,而拐卖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

从犯罪目的来看,这是二者最核心的区别。拐骗儿童罪主要是行为人通过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其目的一般是为了自己收养、使唤等。例如,一些没有子女的人,出于想要孩子的想法,拐骗儿童并将其养在身边。而拐卖儿童罪的行为人是以出卖儿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他们将儿童当作商品进行交易,从中赚取钱财。

在客观行为方面,虽然两者都存在使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行为,但拐骗儿童罪更多的是采用哄骗、利诱等相对温和的手段。比如,以给糖果、玩具为诱饵,将儿童骗走。而拐卖儿童罪的行为手段更为多样,除了哄骗外,还可能包括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比如,直接将儿童强行抱走或者用药物麻醉后带走。

刑罚处罚也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等。

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是性质不同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准确区分,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