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纵火构成放火罪,若存在轻判情节,比如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立功、坦白、未成年人犯罪等,可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首先要明确,故意纵火在法律上一般认定为放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轻判通常是基于一些法定或酌定的情节。法定情节方面,若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例如,17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故意纵火行为,在量刑时就会考虑其年龄因素而从宽处理。还有自首情节,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纵火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就可能获得从轻量刑。立功也是重要的法定情节,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酌定情节方面,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纵火后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如主动灭火、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和财物等,也可能会被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比如纵火造成的实际损害较小,未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等情况,也会成为轻判的考量因素。故意纵火罪轻判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最终的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