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连续追尾责任认定需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则根据责任划分进行。一般前车无过错时,后车负责赔偿前车损失;多方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在高速连续追尾事故中,责任认定是赔偿的基础。通常情况下,事故责任认定主要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及监控视频等证据来判断。

如果是常见的三车及以上连续追尾情况,最后一辆车一般要对其前方车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例如,A、B、C三辆车依次追尾,若C车与B车追尾后,B车又与A车追尾,且A车无过错,C车通常要对B车和A车的损失负责赔偿。这是因为根据交通法规,后车有保持安全车距、注意观察前方路况的义务,若未能做到导致追尾,后车应承担主要责任。

现实情况往往更为复杂。若前方车辆存在突然停车、违规变道等过错行为,则责任划分会有所不同。如B车突然违规变道导致C车追尾,同时B车又撞上A车,此时B车可能要对A车和C车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在多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交警会根据各方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一定比例划分责任。比如,A车因故障在应急车道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B车未注意观察且超速行驶,导致B车撞上A车,随后C车因跟车过近又撞上B车。这种情况下,A、B、C车可能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具体比例由交警确定。

赔偿方面,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若车辆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由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若仍有不足,由侵权人按照责任比例自行承担。例如,经认定C车承担70%的责任,A车损失为5万元,B车损失为3万元,先由C车的交强险赔偿A、B车各2000元,剩余的A车4.8万元和B车2.8万元损失,C车的商业险承担70%,即A车3.36万元、B车1.96万元,剩余部分由A、B车各自承担。

高速连续追尾的责任怎么认定赔偿(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