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致二级轻伤,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具体量刑会结合多种因素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当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他人二级轻伤时,通常在此法定刑幅度内量刑。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并非固定不变,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如果是临时起意的伤害行为,和有预谋、有计划的故意伤害,在量刑上可能会有所不同。有预谋的故意伤害往往主观恶性相对较大,量刑可能会偏重。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也会影响量刑。若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反,若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逃避侦查,可能会在量刑时从重处罚。
犯罪嫌疑人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同样对量刑有影响。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表明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有助于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予以考虑,可能会适当从轻处罚。
案件的起因、犯罪手段等也会在量刑时加以权衡。如果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和其他恶性暴力伤害案件相比,在量刑上可能会相对从宽。故意伤害致二级轻伤的判刑需要综合全案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