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撤销需在法院宣判前提出,原告可书面或口头申请,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则裁定准许。若法院不准许撤诉而原告拒不出庭,可缺席判决。还涉及按撤诉处理的情况及相关法律后果,这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重大。

一、离婚案件怎么样撤销

在离婚案件中,若要撤销诉讼,通常是由原告来操作,且需在法院宣判前进行。

1、申请方式

原告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在申请中要明确表达自己撤回离婚诉讼的意愿。当然,也可以口头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不过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记录在案。

2、法院审查

法院在收到原告的撤诉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撤诉是否是原告的真实意愿,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法院会裁定准许撤诉;若不符合条件,法院则可能不准许撤诉。

3、特殊情况

如果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怎么样撤销(0)

二、离婚案件原告主动撤销的法律后果

离婚案件原告主动撤销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1、诉讼程序终结

一旦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离婚诉讼程序即告终结。这意味着本次离婚案件不再继续进行审理,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暂时维持现状。

2、再次起诉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维护司法秩序的稳定。

3、费用承担

一般情况下,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三、离婚案件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除了原告主动申请撤诉外,还有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1、未预交诉讼费

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经法院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2、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按撤诉处理。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也可以按撤诉处理。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的撤销涉及诸多法律规定和程序。无论是主动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都有相应的条件和后果。比如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时间限制问题、费用承担问题等。如果您在离婚案件撤销过程中遇到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不清楚法院是否会准许撤诉、再次起诉的新情况新理由如何界定等,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