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多种情况下需承担网络侵权责任。若其知道网络用户利用服务实施侵权却未采取必要措施,应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未及时处理权利人通知且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部分担责;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用户受侵害,也需担责。这些规定旨在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行为,保护权利人权益。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哪些行为需要承担网络侵权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多种情形下需要承担网络侵权责任。
1、知道或应当知道网络用户侵权未采取必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某视频网站知道其平台上有用户上传了大量未经授权的影视资源,却不进行管理和删除,那么该视频网站就需要和上传侵权视频的用户一起承担侵权责任。
2、未及时处理权利人的通知
当权利人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要求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时,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比如,权利人发现某电商平台上有商家售卖侵犯其商标权的商品,向平台发出通知,平台在合理时间内未处理,导致侵权商品继续销售,平台就要对扩大的损害部分负责。
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其没有尽到该义务导致用户受到侵害,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例如,某社交平台没有采取足够的技术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给用户造成损失,平台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用户侵权不制止需承担什么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用户侵权不制止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法律依据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方式。这是为了促使网络服务提供者积极履行监管义务,维护网络空间的合法秩序。
2、责任的具体表现
在司法实践中,当被侵权人要求赔偿损失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侵权用户都有义务进行赔偿。被侵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全部赔偿,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比如,在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中,著作权人可以要求网站和上传侵权作品的用户共同赔偿损失,网站赔偿后可以向侵权用户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3、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警示
这一规定警示网络服务提供者要加强对平台内容的管理和审查,建立健全的侵权监测和处理机制。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处理权利人通知的后果
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处理权利人通知会产生一系列后果。
1、承担扩大损害部分的连带责任
如前文所述,根据法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要对扩大部分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权利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2、面临法律诉讼
权利人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将网络服务提供者告上法庭。在诉讼过程中,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如果无法证明,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需要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法律责任。
3、损害自身声誉
未处理权利人通知的行为可能会引发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质疑,损害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声誉。这对于其长期的发展和经营会产生不利影响,可能导致用户流失、商业合作机会减少等后果。
综上所述,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环境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其知道用户侵权不制止、未处理权利人通知等行为都可能导致承担网络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技术安全保障方面的不足、对平台规则执行不力等情况也可能引发侵权责任问题。如果您在网络侵权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