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多种情况下可不承担责任。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通常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担责;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转让部分不担责;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或债权人欺诈、胁迫担保人,担保人可不担责;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担保人什么情况不承担责任
担保人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无需承担责任。
1、主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且担保人无过错,那么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例如,甲乙签订的主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丙作为担保人在不知情且无过错的情况下,就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2、未经担保人同意的债务转让: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比如,甲欠乙债务,丙为担保人,后甲未经丙书面同意将部分债务转让给丁,那么丙对转让给丁的这部分债务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欺诈: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或者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例如,债权人乙和债务人甲合谋欺骗丙为甲的债务提供担保,丙发现后可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
4、保证期间届满: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按照法定方式主张权利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在主合同变更时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主合同变更可能会使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1、未经书面同意的变更: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比如,原主合同约定债务人还款金额为10万元,后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将还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那么保证人只对1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对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责任。
2、变更履行期限: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若变更后的履行期限超出了原保证期间,且债权人未在原保证期间主张权利,担保人可不再承担责任。例如,原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1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后6个月,后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将还款期限延长至2年,若债权人在原1年还款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不承担责任。
1、担保人无过错:如前面所述,当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且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没有过错时,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过错是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提供担保,或者因自身原因促成主合同无效等情况。若担保人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对主合同无效不知情且无推动作用,就无需担责。
2、因欺诈、胁迫导致无效:若担保合同是因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欺诈、胁迫行为而订立,且担保人能证明自己是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合同,该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责任。例如,债务人以威胁担保人家人安全的方式迫使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该合同可被认定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在实际法律事务中,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需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除了上述情况,还有其他一些复杂的情形也可能影响担保人责任的承担。如果您在担保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比如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如何证明自己不承担担保责任等,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专业律师会为您咨询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