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未遂是指投标者之间或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有串通投标的行为,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对于串通投标未遂,一般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虽未遂也可能构成犯罪。未遂在司法实践中量刑时会与既遂有所区别。
一、串通投标未遂怎么处理
串通投标未遂指的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串通投标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在处理方面,首先可能涉及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即使是未遂,也可能依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1、从情节轻微角度
如果情节比较轻微,例如刚刚开始实施串通行为就被发现,且尚未对招标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可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要求相关人员停止违法行为。
2、从情节严重角度
若情节较为严重,即便未遂,也可能面临较重的行政处罚。比如已经有较为周密的串通计划,并且部分实施,对正常的投标秩序产生了一定干扰,就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3、刑事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即便未遂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串通投标未遂会被判刑吗
串通投标未遂有可能会被判刑。判断是否会被判刑,关键在于是否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达到立案标准情况
如果未遂的串通投标行为达到了上述立案标准,司法机关会以串通投标罪进行追诉。不过,由于是未遂,在量刑时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例如,既遂情况下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未遂可能会判处几个月的拘役或者缓刑等。
2、未达到立案标准情况
若未达到立案标准,一般不会被判刑,但会面临行政处罚。比如只是有初步的串通意向,没有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也没有采取非法手段等,就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串通投标未遂的认定标准
认定串通投标未遂,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行为人要有串通投标的主观故意。即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有通过不正当手段来影响投标结果的意图。要有着手实施的行为。这包括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沟通等。未能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1、主观故意的认定
可以通过相关人员的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证据来证明主观故意。比如投标者之间在私下的聊天中明确表达了要串通投标以获取利益的想法。
2、着手实施行为的认定
若投标者已经开始协商投标价格,或者招标者向特定投标者透露标底等信息,这些行为就属于着手实施的表现。
3、意志以外原因的认定
意志以外的原因可以是被他人举报、监管部门及时发现等。例如,在投标者还未完成串通投标的全部行为时,就被其他投标人发现并举报,导致未能得逞。
综上所述,对于串通投标未遂的处理,要综合考虑情节轻重、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等因素。相关法律既对串通投标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也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了合理的裁量空间。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串通投标未遂后如何赔偿损失、未遂行为对企业信誉有何影响等相关问题。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