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定作人对第三人损害不承担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定作人明知承揽人不具备相应资质还选任,或发出错误指示等情形就可能担责。对定作人的定责需依据具体的事实情况和证据,此方面的法律判定旨在平衡双方权益。
一、民法典定作人对第三人损害担责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通常而言,定作人对第三人损害不承担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导致第三人损害或者自身损害时,定作人无需承担侵权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定作人和承揽人之间责任的划分,遵循了合同相对性以及风险自负等原则。
1、定作人的一般免责情况
定作人仅为工作提出要求,工作的实际操作以及过程中的风险等主要由承揽人负责。比如甲找乙制作一个书架,乙在制作过程中,因搬运材料的时候不慎将路人丙砸伤,这种情况下,甲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乙是独立完成工作,对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等有自己的注意义务。
2、定作人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形
若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存在过错,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像定作人明明知道承揽人没有相应的资质,比如没有电工证却要求其进行电气安装工作,最终因安装问题导致第三人财产受损,定作人就需要担责。又或者定作人错误地指示承揽人采取某种危险的操作方式,从而造成第三人损害,定作人也难辞其咎。

二、民法典定作人对第三人损害担责的判定标准
判断定作人是否对第三人损害担责,关键在于看其是否存在过错。这需要从定作、指示和选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
1、定作方面的过错判定
如果定作的工作本身就是违法或者明显危险且不合理的。例如,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危房上进行建筑改造,之后因房屋倒塌造成第三人受伤,那么定作人在定作内容上就存在过错,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2、指示方面的过错判定
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错误的指示,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比如在装修工程中,定作人指示工人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方法,最终引发火灾殃及邻居,定作人就因错误指示要担责。
3、选任方面的过错判定
定作人应该对承揽人的资质和能力进行基本审查。若选任了没有相应专业技能和资质的人完成工作而导致第三人受损,比如选任没有驾驶证的人运输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事故造成第三人伤害,定作人就因选任过错要担责。
三、民法典定作人对第三人损害担责的案例分析
通过实际案例更能清晰了解定作人对第三人损害担责的情况。
1、无责案例
某地甲请乙为自己雕刻一尊石像,乙在雕刻过程中,因自身操作失误,掉落的石材碎片砸伤了路过的丙。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甲仅提出了雕刻石像的要求,对雕刻过程没有干涉,也不存在选任等方面的过错,所以甲不承担对丙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承担相关责任。
2、有责案例
某企业老板丁为了节约成本,找了一家没有消防施工资质的小团队戊进行工厂的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过程中,戊团队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火势蔓延到隔壁工厂,给邻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法院判定,丁在选任施工团队时没有审查其资质,存在选任过错,需要和戊团队一起对邻居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定作人对第三人损害是否担责有明确的规定和判定标准。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定作和承揽关系时,双方都要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定作人如何避免自身过错导致担责,承揽人怎样更好地保障工作安全等。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确定责任划分等情况,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详细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