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权利。常见的形成权包括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追认权能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确定生效;解除权可使合同关系终止;撤销权能撤销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些形成权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交易秩序。

一、常见的形成权有哪些

形成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类型,常见的形成权有以下几种。

1、追认权

在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相关权利人享有追认权。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定代理人享有追认权。若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追认,该行为自始有效;若拒绝追认,则行为无效。追认权的行使使得效力待定的行为得以确定其效力状态,保障了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解除权

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享有解除权。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后,合同关系即告终止。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出租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

3、撤销权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受损害方等享有撤销权。如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权的行使能使可撤销的行为自始无效,保护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合法权益。

常见的形成权有哪些(0)

二、常见形成权的行使条件

不同的形成权有不同的行使条件。

1、追认权的行使条件

对于效力待定的行为,追认权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追认权。一般来说,相对人可以催告追认权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追认权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例如,在无权代理行为中,被代理人应在相对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决定是否追认,若超过期限未作表示,则视为拒绝追认。

2、解除权的行使条件

法定解除权需满足法定情形,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约定解除权则需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行使解除权时,通常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撤销权的行使需在法定的除斥期间内进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等。当事人需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来行使撤销权。

三、常见形成权的法律后果

形成权的行使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1、追认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当追认权人行使追认权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有效。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双方当事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若拒绝追认,则行为无效,双方应恢复到行为实施前的状态。

2、解除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例如,在买卖合同解除后,出卖人应返还已收取的货款,买受人应返还货物。

3、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常见的形成权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行使条件和法律后果各不相同。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争议、形成权行使后赔偿范围的确定等相关问题。如果你在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