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产品存在瑕疵导致人身损害时,法律规定受害者可获得相应赔偿。一般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若造成残疾或死亡,还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责任主体通常为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他们需依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一、产品瑕疵致人身损害法律如何赔偿
当产品瑕疵导致人身损害时,法律规定了明确的赔偿方式。赔偿的范围包括多个方面。
1、医疗费:受害人因治疗因产品瑕疵导致的伤病而支出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都应由责任方承担。这是最基本的赔偿项目,以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为准。
2、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导致收入减少,责任方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误工费的计算通常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3、护理费:若受害人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如果产品瑕疵造成受害人残疾或死亡,责任方要支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来计算,死亡赔偿金则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在责任主体方面,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产品瑕疵致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产品瑕疵致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1、医疗费的计算: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产品瑕疵致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认定
确定产品瑕疵致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至关重要。
1、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是产品质量的首要责任人。如果产品存在瑕疵是由于生产者在设计、生产过程中的过错导致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生产者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或者生产工艺存在问题,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从而造成人身损害,生产者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为由免除责任。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在销售产品过程中也有一定的义务。如果销售者明知产品存在瑕疵仍然销售,或者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销售者没有按照规定对产品进行妥善保管,导致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那么销售者就要对由此造成的人身损害负责。如果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在很多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综上所述,产品瑕疵致人身损害的赔偿涉及赔偿范围、计算标准和责任主体等多个方面。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遇到产品瑕疵与第三人过错竞合、赔偿的诉讼时效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专业律师会为您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