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而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二者在发生时间、法定事由等方面存在差异。
一、民法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啥
民法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诉讼时效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它们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有着重要影响。
1、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权利人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止。
2、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法定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这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二、民法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民法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这些事由的出现会导致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权利人可能无法及时行使权利,因此诉讼时效中止。例如,在发生洪水灾害时,权利人可能无法前往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诉讼时效就会因不可抗力而中止。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如果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出现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情况,权利人就无法正常行使权利,诉讼时效也会中止。比如,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突然去世,在新的法定代理人确定之前,诉讼时效会中止。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在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尚未确定或者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可能会影响到相关权利的行使,从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例如,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遗产涉及到一些债权债务关系,但继承人尚未确定,此时与该遗产相关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止。
三、民法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法诉讼时效中断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这些后果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着重要影响。
1、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一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在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了两年的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那么之前经过的两年时效期间就无效了。
2、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这意味着当事人又获得了一个完整的诉讼时效期间来行使权利。比如,原来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在中断后,从新的起算点开始,当事人又有三年的时间来主张权利。
3、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时效中断制度的存在,使得权利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延长主张权利的时间,避免因时效经过而丧失胜诉权。例如,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即将届满时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而有更多的时间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法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它们在发生的原因、时间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同时出现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或者不同类型的案件在适用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时有哪些特殊规定等问题。如果您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