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非法行医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一般非法行医罪是怎么量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这表明行为人对法律规定的漠视,多次违反相关规定进行非法行医活动,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

2、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这种情况对就诊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实际损害,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使用不合格的医疗用品,增加了医疗风险,可能会对就诊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若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非法行医罪是怎么量刑的(0)

二、非法行医罪中“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如何认定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在司法实践中有明确的认定标准。

1、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般情况下,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可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例如,造成就诊人二级医疗事故的情形,即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2、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司法鉴定机构会根据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对就诊人的身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是判断是否构成“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重要依据。比如,通过对就诊人的伤残等级、身体功能恢复情况等进行评估。

3、考虑因果关系:要确定就诊人的身体损害与非法行医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就诊人的损害是由其他因素导致,而非非法行医行为直接造成,则不能认定为非法行医罪中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三、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量刑区别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在量刑上存在明显区别。

1、主体不同导致量刑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罪由于行为人本身不具备合法的行医资格,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所以量刑相对较重。

2、量刑幅度差异:非法行医罪的量刑起点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医疗事故罪,根据《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相比之下,医疗事故罪的量刑幅度整体低于非法行医罪。

3、犯罪主观方面影响量刑:非法行医罪行为人主观上通常是故意,即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医疗事故罪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是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事故发生。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往往比过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这也是两者量刑不同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同时与其他相关罪名在量刑上存在区别。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非法行医罪与其他罪名的竞合、非法行医罪中共同犯罪的量刑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对非法行医罪的量刑及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