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空抛物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在高空抛物致害案件里,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自己不是侵权人。相关举证问题还涉及到物业和受害人的责任与举证情况。
一、高空抛物诉讼谁举证
在高空抛物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有其特殊规则。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高空抛物案件中,如果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那么原告(受害人)需要对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1、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
当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这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无法找到实际侵权人的情况下,让可能的责任人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就要承担补偿责任。
2、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高空抛物事件发生,那么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对自己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举证。若其不能证明已尽到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高空抛物诉讼中物业的举证责任
在高空抛物诉讼中,物业具有一定的举证责任。物业作为建筑物的管理方,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来防止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
1、证明已尽安全保障义务
物业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例如在建筑物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安装监控设备、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巡查等。如果物业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这些义务,那么在高空抛物事件中,其承担的责任可能会减轻。
2、配合调查的举证
物业还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在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比如提供监控录像、协助寻找可能的侵权人等。如果物业未能积极配合调查,可能会被认为存在一定的过错。
3、对业主告知义务的举证
物业需要证明自己已经对业主进行了高空抛物危害的告知义务。可以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并保留相关的证据。
三、高空抛物诉讼中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在高空抛物诉讼中,受害人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举证责任,但受害人也需要提供一些基本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1、证明损害结果
受害人需要举证证明自己遭受了损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例如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财产损失的发票等。这些证据能够确定损害的程度和范围。
2、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受害人要证明高空抛物行为与自己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通过现场的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来证明损害是由高空抛物造成的。
3、证明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
受害人需要证明高空抛物行为发生的具体地点,即确定是哪一栋建筑物发生的高空抛物事件。这对于确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范围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在高空抛物诉讼中,不同主体有着不同的举证责任。无论是受害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还是物业,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那么,高空抛物诉讼中证据的收集有哪些技巧?高空抛物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呢?如果您在高空抛物诉讼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