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但并非所有财产都可保全,如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等不得保全。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在法律程序中准确把握财产保全的范围,避免错误申请。
一、哪些财产不得保全
在法律程序中,并非所有财产都可以进行保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类财产通常不得保全。
1、生活必需品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得保全。这是基于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的考虑,确保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例如,一个家庭的日常使用的桌椅、床等家具,这些是维持正常家庭生活所不可或缺的,不能因为诉讼而被保全。
2、生活费用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保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比如,一个家庭依靠微薄的收入维持日常生活,这些收入刚好满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那么这部分用于维持生活的费用不能被保全。
3、特殊物品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不得保全。这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确保他们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也不得保全,因为这涉及到知识产权和个人创作成果的保护。

二、不得保全的财产范围详细解读
对不得保全的财产范围进行详细解读,有助于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
1、保障基本权益的财产
法律规定不得保全生活必需品和生活费用,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存权和生活质量。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和公平正义。例如,在一些涉及债务纠纷的案件中,如果将被执行人家庭唯一的住房进行保全,可能会导致其无家可归,这显然不符合法律的初衷。因此,对于住房,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涉及公共利益和特殊权益的财产
像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这类财产不得保全,是因为它们涉及到公共利益和个人的特殊权益。未公开的发明可能涉及到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如果随意保全可能会阻碍科技的发展。未发表的著作则是作者的智力成果,保全可能会侵犯作者的知识产权。对于公益性质的财产,如学校的教学设备、医院的医疗设施等,也不得进行保全,因为这些财产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
3、具有人身属性的财产
一些具有人身属性的财产也不得保全,比如勋章、荣誉证书等。这些物品代表着个人的荣誉和尊严,与个人的身份紧密相连,不具有可执行性。
三、法律规定不得保全财产的意义
法律规定某些财产不得保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1、保障基本人权
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权益,避免因财产保全而导致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这符合现代法治社会保障人权的理念,确保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能得到公平的对待,即使是在执行程序中,也不能忽视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需求。
2、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财产,如公益设施、未公开的发明和著作等,不进行保全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益设施的正常运转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未公开的发明和著作的保护有利于鼓励创新和文化创作。
3、平衡当事人利益
法律规定不得保全的财产范围,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兼顾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避免了因过度保全而给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综上所述,了解哪些财产不得保全对于当事人和法律从业者都非常重要。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准确把握法律规定,避免错误申请财产保全。同时,在面对财产保全相关问题时,还可能会涉及到保全的程序、保全错误的赔偿等问题。如果您在财产保全方面有任何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