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迁补偿法律标准主要涵盖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方面。房屋价值补偿按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非住宅房屋。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这些标准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动迁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上海动迁补偿法律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动迁补偿主要依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补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价值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机构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2、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搬迁费的标准一般根据实际搬迁所发生的费用确定,临时安置费则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等因素来计算。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般来说,非住宅房屋因征收导致停产停业,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以弥补经营者的损失。
4、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二、上海动迁补偿中房屋价值评估方法有哪些
在上海动迁补偿中,房屋价值评估是确定补偿金额的重要环节。常见的评估方法有以下几种:
1、市场比较法
这是最常用的评估方法之一。它是将被评估房屋与在近期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房屋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屋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被评估房屋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运用市场比较法需要有足够数量的类似房屋交易案例,并且这些案例要与被评估房屋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方面具有可比性。
2、收益法
收益法是预计被评估房屋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被评估房屋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有收益或潜在收益的房屋,如商业用房、出租住宅等。在使用收益法时,需要准确预测房屋未来的收益情况以及合理确定资本化率。
3、成本法
成本法是求取被评估房屋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被评估房屋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评估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重建价格则是指采用与被评估房屋相同的建筑材料、建筑技术等,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评估房屋完全相同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
三、上海动迁补偿中产权调换的相关规定
在上海动迁补偿中,产权调换是被征收人可以选择的一种补偿方式。关于产权调换有以下相关规定:
1、房屋的提供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一般来说,政府会提供多种不同户型、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供被征收人选择。
2、差价结算
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和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计算。如果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低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被征收人需要向房屋征收部门支付差价;反之,如果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高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差价。
3、过渡期限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过渡期限一般根据建设周期等因素确定。如果超过过渡期限未交付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费。
综上所述,上海动迁补偿法律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从补偿范围到评估方法,再到产权调换规定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动迁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补偿款分配纠纷、评估结果异议等问题。如果您在上海动迁补偿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