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终止是否需支付补偿金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来说,符合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等;但也存在无需支付的情况,像劳动者主动提出且协商一致解除等。以下将详细阐述劳动关系终止支付补偿金的相关情形及法律规定。
一、劳动关系终止是否需支付补偿金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的终止情形来判定。
1、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小张与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降低工资待遇续签,小张不同意,此时公司就需要支付小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无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如果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还有一种情况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哪些劳动关系终止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支付补偿金
存在多种用人单位必须支付补偿金的劳动关系终止情况。
1、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
当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意味着其已经丧失了继续经营的能力,无法再履行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比如一家工厂因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其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同样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原因不续签
如前文所述,当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随意终止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导致终止
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关系终止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终止补偿金有明确的计算标准。
1、计算依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高工资劳动者的特殊计算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在某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小李月工资为20000元,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三倍(15000元),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就按照15000元的标准来计算,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终止是否支付补偿金以及补偿金的计算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了解这些规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劳动关系终止补偿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补偿金支付的时间限制、支付方式等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