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侵权在法律上有诸多特殊规定,涉及归责原则、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免责事由等方面。如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不同情况下担责,赔偿包括人身和财产损失等,生产者在特定情形下可免责。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明确各方责任。

一、产品侵权在法律上有哪些特殊规定

产品侵权在法律上存在不少特殊规定。在归责原则方面,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体现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他人损害,无论生产者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1、责任主体

产品侵权的责任主体包括生产者和销售者。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2、赔偿范围

产品侵权的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因产品缺陷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免责事由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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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侵权法律规定中生产者的特殊责任

产品侵权法律规定中,生产者承担着特殊责任。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有严格责任。这是因为生产者在产品的设计、生产和制造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最有能力控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无过错责任的承担

如前文所述,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这意味着即使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但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就不能免除责任。这种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为消费者在产品质量信息方面处于弱势地位,难以证明生产者的过错。

2、警示说明义务

生产者有义务对产品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充分的警示说明。如果生产者没有履行该义务,导致消费者因使用产品而受到损害,生产者应当承担责任。例如,对于一些有潜在危险的产品,如药品、电器等,生产者应当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确标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跟踪观察义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跟踪观察,及时发现产品存在的缺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生产者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应当及时通知销售者和消费者,并采取召回等措施。如果生产者没有履行跟踪观察义务,导致损害扩大,生产者应当对扩大的损害承担责任。

三、产品侵权法律规定中销售者的特殊义务

在产品侵权法律规定中,销售者也有特殊义务。销售者作为产品流通环节的重要一环,对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也起着关键作用。

1、进货检查验收义务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这要求销售者在进货时,要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如果销售者没有履行该义务,销售了存在缺陷的产品并造成他人损害,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保持产品质量义务

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在产品储存、运输等过程中,销售者要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受损害。如果因销售者保管不善导致产品质量下降,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责任。

3、告知义务

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应当向消费者如实告知产品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如果销售者故意隐瞒产品的缺陷或虚假宣传产品的性能,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产品侵权在法律上针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等不同主体都有特殊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平衡各方利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在产品侵权纠纷中,如何确定产品缺陷的具体标准呢?产品侵权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之处呢?如果您有这些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