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买到被恶意长期租赁的二手房时,购房者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可先与卖方协商,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追究卖方违约责任;也可考虑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若租客存在恶意配合等情况,也可追究其责任。
一、买到被恶意长期租赁的二手房咋维权
当购房者买到被恶意长期租赁的二手房时,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协商解决
购房者应及时与卖方取得联系,表明卖方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如购房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中介费等。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
2、法律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面,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购房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因为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被长期租赁的重要事实,构成欺诈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另一方面,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租赁相关文件等。
3、向相关部门投诉
购房者还可以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会对卖方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若查证属实,会依法对卖方进行处罚,同时也可能会协助购房者解决问题。

二、买到被恶意长期租赁二手房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买到被恶意长期租赁的二手房,购房者通常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1、基于欺诈的解除权
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已被长期租赁的情况,这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购房者在发现被欺诈后,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购房合同。
2、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购房者购买房屋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自己居住或使用。如果房屋已被恶意长期租赁,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照预期使用房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购房者可以此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程序
购房者若要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卖方。通知中应明确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愿及理由。同时,要注意保存好通知的送达凭证。如果卖方不同意解除合同,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三、二手房卖方恶意租赁房屋的法律后果
二手房卖方恶意租赁房屋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1、违约责任
卖方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有义务如实告知房屋的真实情况。恶意租赁房屋并隐瞒该事实,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等。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欺诈的法律责任
卖方的恶意租赁和隐瞒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法律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一旦合同被撤销,卖方需要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3、行政处罚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卖方的恶意租赁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若查证属实,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卖方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这不仅会对卖方的经济利益造成影响,还会对其商业信誉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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