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人员发生工亡赔付问题较为复杂。一般而言,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不认定为工伤,但可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若未享受相关待遇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进行工伤认定,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付,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一、60岁以上发生工亡怎么赔付
60岁以上人员发生工亡的赔付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60岁以上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导致死亡的,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来处理。赔偿项目通常有医疗费、误工费(如果存在实际误工损失)、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情况
如果60岁以上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并且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时,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付。主要赔付项目有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60岁以上工亡赔偿与普通工伤赔偿的区别
60岁以上工亡赔偿和普通工伤赔偿存在多方面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普通工伤赔偿的主体一般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60岁以上人员,大部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可能因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不同,可能是劳务关系,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是劳动关系。
2、认定程序不同
普通工伤赔偿按照正常的工伤认定程序,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劳动关系和工伤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对于60岁以上人员,如果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认定程序,而是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处理。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劳动关系,则仍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
3、赔偿标准不同
普通工伤赔偿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都有明确的计算方式。60岁以上人员若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标准依据民事法律规定,在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上与工伤赔偿有所不同,例如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会考虑年龄因素。
三、60岁以上工亡赔偿的申请流程
60岁以上工亡赔偿申请流程因情况而异。
1、劳务关系下的申请流程
如果是劳务关系,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以证明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导致死亡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然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证据,进行举证、质证等程序,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2、劳动关系下的申请流程
若是符合劳动关系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认定为工伤后,再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赔付。
综上所述,60岁以上人员发生工亡的赔付问题涉及多种情况和法律规定。在实际处理中,要准确判断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按照相应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关于工亡赔偿的具体计算、证据收集以及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等还有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