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按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支付双倍工资。月工资是正常出勤下的应得工资,包含多种报酬形式。计算时需注意仲裁时效、工资构成等问题。
一、没有签合同双倍工资如何算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计算期间
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例如,劳动者于2024年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2024年2月1日起,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满一年还未签订合同,则截止到满一年的前一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就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计算基数
一般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为计算基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二、没有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的仲裁时效
关于没有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的仲裁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时效起算点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上,各地司法实践存在一定差异。一种观点认为,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当按月分别计算。因为每月的双倍工资都属于独立的债权,每月分别起算仲裁时效。另一种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应当作为一个整体,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仲裁时效。
2、时效的中断与中止
仲裁时效会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没有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的工资构成范围
明确没有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的工资构成范围,对于准确计算赔偿金额至关重要。
1、应包含的项目
工资构成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比如,劳动者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都应纳入双倍工资的计算范围。这些都是劳动者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应当在双倍工资赔偿中予以体现。
2、不包含的项目
一些非常规的、偶然发生的收入可能不纳入计算范围。例如,用人单位发放的一次性困难补助、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等,这些不属于正常的劳动报酬范畴,一般不纳入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涉及到计算方式、仲裁时效、工资构成等多方面的问题。不同的案件可能会因为具体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比如对赔偿金额计算有疑问、不清楚仲裁时效是否已过等,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帮助。